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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录取工作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6-23 11:10:52 阅读次数:1823

1.录取体制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录取原则

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第一志愿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分数不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经调剂录取后仍不足20人的专业将不予开班,学校在录取前通知考生并将不开班专业报省、市、自治区成招办审核批准后备案,由考生选择是否调剂到本校其他专业或调剂到其他院校的相关专业,考生选择完毕后由院校按考生志愿要求协助处理。

3.录取照顾政策

有关照顾录取政策,按教育部和省级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办理。符合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应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经各省、市、自治区成招办审核批准后,其增加的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或降低录取分数投档学校予以承认。

4.外语要求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进行教学,报考我校专升本的考生所报专业不受专科所学专业的限制,也不需要进行专业课加试。

5. 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专升本新生在报到注册时除需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外,另外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获取)或教育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 违纪处理

对不能通过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等不符合条件的,无论何时查出,一律取消学籍,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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