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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学籍的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7-01 14:46:21 阅读次数:2342
 

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并督促学生尽快完成学业,保证教学管理平台学生数据的有效性。根据学院2020年第10次党政联席会决定,特制定清理学籍的具体方案:

一、2009---2014秋季批次未毕业学生

    依据学生手册及学院学籍管理办法这些学生均超过5年学习期限。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公示期一个月,将于730日对此类未毕业学生注销学籍。

二、2015春季批次未毕业的学生

2015春季在籍学生,学习年限已达到5年, 对该批次学生的学籍延长至202010月,到时仍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将注销学籍。

三、2015秋季批次未毕业的学生

    2015秋季在籍学生将于20209月满5年学籍,对该批次学生的学籍延长至20211月,到时仍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将注销学籍。

四、2016春(含)批次之后入学学生

对于学习期限满3年的学生每学期予以学业完成提示,届时对学籍满5年未毕业的学生一律注销学籍。

学籍已满5年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