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通讯技术突飞猛进,“互联网+教育”蓬勃兴起,在线学习者规模呈加速增长趋势。据统计,2016年12月,我国在线教育用户规模达1.38亿,手机端在线教育用户为9798万人,同比增长84.8%;手机在线教育用户使用率达14%,同比增长5.5%。
资料显示,各类网络课程日益成为正规教育、课堂学习的有益补充。在在线教育开放式的平台中,网络课程资源日益丰富,其来源渠道与课程内容越来越多元化。不少课程已经突破了国界限制,在虚拟世界里实现了全球化共享,随之而带来的是课程“主权边界”问题,存在制度文化及意识形态监管上的缺失。主要存在以下三大突出问题:
第一,国外义务教育阶段原版课程,存在随意引进和缺乏监管问题。
第二,国外职业教育课程培训的引进,使得本国技术主权受到挑战。
第三,国外人文类课程畅通无阻,导致西方价值观潜移默化传播。
客观上讲,以合适的方式引进一些国际课程,开展国际课程融合试点,有助于开拓学校视野、丰富课程内容、推进教育国际化进程。但是,教育作为国家意识形态的主导形式,其课程设置具有鲜明的国家主权特征,因此,我国不允许学校直接引进和使用国外的基础教育课程,学校开展国际理念教育均需经过严格审批。
目前在线培训出现监管空白,课程提供者与用户主权意识淡漠,课程内容缺乏主权边界,影响受教育者价值观形成尤其会对未成年人成长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为此建议:
一、完善在线教育机构审批及课程审查制度。建议由工商、教育、互联网管理等多部门联合成立专门的在线教育培训机构审查管理机构,出台在线教育资质标准、加强对在线教育机构的资格审定与内容管理,禁止在线教育机构和个人整套引进和分享原版的国外课程。
二、按网络课程提供方实施分类管理。按网络课程的提供主体,对网络课程内容进行分类管理。网络课程提供方主要包括赢利性机构、公益性机构和个人。对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高校等公益性机构,在其提供的网络课程上传之前对关涉主权的内容进行自查。对于英语在线培训、国际职业认证等赢利机构,加强对其进行网络教育的资格审查,并对其课程内容加强审查与监管,尤其对于历史人文类资源,加强主权内容审核。对个人提供的网络课程资源加强宣传引导,强调“主权意识,人人有责”。
三、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对于由机构提供的课程内容加强事先审查,对由个人提供的课程内容加强主权相关内容违规举报,建立对主权内容违规的网络课程的撤回和追惩制度等,通过动态监管方式加强对网络课程的主权管理。
(作者胡卫系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教科院副院长)
(选编自: 中教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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